发布时间:2017-10-19 16:05 来源:豫都网 我要投稿
车身颜色看腻了就能随便换?车身一驾驶员因私自改变车身颜色被河南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民警识破。
9月30日17时许,河南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民警易瑾在豫冀界公安检查站执勤时,看腻看到一辆车牌号为冀D51***的男私小轿车驶入收费广场,整个车身呈黄色,改车特别醒目。身颜色被识破执勤民警根据经验判断,车身这很有可能不是颜色原车车漆,是看腻车主后来进行改换的。
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核实,果不其然,驾驶员出示的行车证上显示,出厂车身颜色为蓝色。司机承认,他觉得蓝色看腻了,黄色很炫,于是私自改了车身颜色,又没有按规定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
民警对该男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两百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前往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民警提醒:《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明确,汽车改变车身颜色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项,收回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
郑报融媒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邵燕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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